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关于山东省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局山建电维护电力投资者的东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管办关于管公告通知》(国能监管〔2014〕450号)部署,我办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山东省新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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